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惡劣天氣安排
(適用於面授課堂)
上課安排
一號或三號颱風訊號生效時
颱風或「極端情況」
在上課期間發出
照常上課
下午六時正或以後生效
照常上課
上課安排
八號或以上颱風訊號生效時或
「極端情況」警告下
在上課期間發出
立即停課
下午四時或以後懸掛或仍然生效
(即取消在下午六時三十分或以後的課堂或考試*)
晚上的課堂將會取消
暴雨
上課安排
「黃色」或「紅色」暴雨警告
訊號生效時
所有課堂將繼續,而各部門辦公室
亦會如常運作
如「黃色」暴雨警告訊號
在上課時間內發出
如「黃色」暴雨警告訊號
在上課時間前發出
在當時的交通及天氣情況許可下,
同學應如常上課
「紅色/黑色」暴雨警告訊號生效時
上課安排
在上課期間發出
所有課堂或考試*(在戶外舉行者除外)應繼續進行。在課堂或考試*結束時,若已到放學時間,而紅色 / 黑色暴雨警告信號仍然生效,則會在安全情況下才讓學生 / 學員回家。
注意:若由於上課時間表安排的差異,學生 / 學員當時尚未返抵學校 / 中心,應留在家中或在安全地方暫避。如課堂或考試*在戶外舉行,在場負責的教職員會即時終止活動,並安排所有學生 / 學員在安全地方暫避。
下午四時或以後發出或仍然生效
晚上停課(即取消在下午六時三十分或以後的課堂或考試*)
備註:
-
課堂如因天氣惡劣而需作出特別安排,本公司將透過Whatsapp另行通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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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局在惡劣天氣期間宣佈的上課安排不適用於本公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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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因天氣惡劣而取消的課堂,將會作出補課的安排,有關補課的詳情,同學應與相關導師了解詳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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